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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 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Jun 26, 2022 转载处:


珠海市文化馆(以下简称人)拟将“《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

单位:珠海市文化馆

内容: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

金额:¥227900元(上限价)

注:上述金额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评分细则。

条件:具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活动期间;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4.投标产品必须完全响应“《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需求”的指标要求。

5.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6.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7.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三、报名方式:

(一)投标单位应当在公告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文化馆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资料、投标文件材料须分开装在密封独立信封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见附件4),报名时提交。

(二)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17:00止(5个工作日)。

(三)报名联系事项:

人:珠海市文化馆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兰埔路164号

联系人:陆璐

联系电话:0756-8996007

(四)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9:30。

(五)开标地点:珠海市文化馆小会议室

 

附件:

附件1: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第二次需求.doc

附件2: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第二次评分细则.docx

附件3: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docx

附件4:报名资料、投标文件密封封面.docx

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民艺术荟宣传推广项目》第二次公告.docx

珠海市文化馆

2022年6月26日